武漢市18層以下建筑必須采用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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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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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推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規(guī)?;瘧煤凸芾恚?,武漢市城建委出臺了《市城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規(guī)模應用和管理的通知》。明確從7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18層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樓)和賓館、酒店、醫(yī)院病房大樓、老年人公寓、學生宿舍、托幼建筑、健身洗浴中心、游泳館(池)等熱水需求較大的建筑,應統一同期設計、同步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應統一設計,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其太陽能熱水系統使用比例應達到30%以上。政府辦公建筑、公益性公共建筑和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應在太陽能熱水系統和地源熱泵空調系統中選擇一種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同時,鼓勵其它公共建筑統一設計和安裝應用可再生能源,鼓勵在既有建筑改造中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